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根据医师执业的实际需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从2004年开始组织医学教育、医学考试和教育测量专家研究提出了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准入基本要求,包括基本素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求申请医师资格者不仅要具有较高的医学专业知识和能力,还要具有必要的人文素养。根据准入基本要求,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参考发达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框架,对原《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作了修改和补充,新大纲已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将于近日颁布,从2009年正式施行。
新大纲实践技能考试部分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了对考生职业素质的考核。口腔类实践技能考试扩展了病例分析涵盖的内容。
根据执业助理医师的工作特点,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中所涉及的学科数量、病种、辅助检查、基本操作等内容以及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诊断、治疗、预防的深度、广度、难度等方面的要求比执业医师低。